【財 稅 法 律】
土地增值稅 Land Value-added Tax
農地買受人職業欄為「家管」,能否以其他方式證明自己為農民?
農地買受人職業欄為「家管」,能否以其他方式證明自己為農民?
《事實概要》
原告將其所有屬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因買賣移轉與宋某,並依行為時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經被告(稅捐機關)所屬大屯分處核准免納土地增值稅在案,原告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嗣經該分處以買受人職業欄為「家管」不符合免稅要件,核定補徵。
商標法 Trademark Act
91年度判字第1381號
91年度判字第1381號
事實概要:
上訴人於八十六年以「康○○」商標指定使用於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二十九類申請註冊,列為註冊第八○七九九二號商標。嗣參加人對之申請評定,案經被上訴人評決系爭商標之註冊應作為無效。
【生 活 法 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