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 Criminal Cases
仙人跳
仙人跳
案例:
已婚男子陳雄故意隱瞞已婚之事實,聯合張正及李發二人利用「美男計」,不斷向年近半百的已婚女子吳麗獻殷勤,吳麗不敵長相英俊的陳雄熱烈追求,隨即與陳雄密切交往。某日,陳雄邀吳麗用餐,餐畢陳雄表示頭痛,希望吳麗陪他前往愛情汽車旅館休息,吳麗不疑有他,隨同前往。二人甫進入旅館,解除武裝之際,張正及李發二人突然拿著照相機衝入內,自稱為陳雄之妻子趙美聘請之徵信人員,拍下二人遮身蔽體、驚慌狼狽的模樣。張正二人要求吳麗給陳雄之妻子五百萬元作為賠償,否則將相片公佈,吳麗為免名譽掃地,同意二人之要求,支付五百萬元。請問陳雄等三人有何法律責任?
解析:
1、刑事責任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成立詐欺取財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一項)。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刑法第二十八條)。陳雄等三人以「仙人跳」方式,向吳麗謊稱張正二人為趙美僱用之徵信人員,前往捉姦,並表示可以和解息事寧人,致吳麗陷於錯誤而交付五百萬元,顯見三人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成立詐欺取財罪之共同正犯。
2、民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賠償責任,吳麗可要求陳雄等三人連帶賠償五百萬元。倘若吳麗有其他非財產之損害,亦可依民法第一九五條之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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